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

令人神往的新港夜

Dizzy Gillespie/At Newport (Verve, 1958)
咆勃爵士(Bebop)的出現,可說是爵士年代中最燦爛的一場戰役,它不僅改變了樂壇的文化與生態,更樹立起爵士演奏的最高標準,其中領銜演出的關鍵人物,包括了薩克斯風手Charlie Parker、小號手Dizzy Gillespie、鋼琴手Thelonious Monk、Bud Powell與鼓手Kenny Clarke、Max Roach等人。今天所要介紹的這張專輯,正是小號手Dizzy Gillespie的畢生代表作,他是這群爵士暴徒中,明星光環僅次於Charlie Parker的二號人物。
Dizzy Gillespie給人的印象,總脫不了他古怪的穿著與行事作風,像是刻意折彎揚起的小號,與演奏時如牛蛙鼓脹般的臉頰等等,這與他幽默逗趣的舞台演出,型塑成了他獨特的巨星風采,但這與Charlie Parker英年早逝的傳奇色彩相比,卻似乎黯淡了些,從前本人算是忽略掉他的存在,但在聽了這張專輯後,卻發現了自己錯的十分離譜,因為以既定印象去評判一個人的藝術成就,實在是件可笑的事。
這張專輯的內容是Dizzy Gillespie於1957年參與新港爵士音樂節的現場錄音,在當時的演出前,Dizzy才剛結束了他由官方贊助的近、遠東親善巡演,而這次的演出就是以當時巡演的大樂隊陣容為班底。所謂的親善巡演,其用意不外乎就是宣揚國威、展示國力,所以爵士樂這種堪稱美國唯一原創藝術的樂種,正好符合了他們的期待,可想而知派出去的樂團絕對非同小可,並且以當時樂壇的狀況看來,維持一支大樂隊似乎也不大合乎經濟效應,所以更凸顯了這次演出的難能可貴。
這張專輯從第一首曲目"Dizzy's Blue"開始,就好似火力展示般的呈現出咆勃樂的旺盛火力,管樂部劃一的飆奏,令人相當咋舌,而接下來輪番上陣的獨奏,更讓人忘了喘息,好似騰雲駕霧般的翻轉於音樂的律動中。這張專輯除了Dizzy Gillespie這幫硬底子的狂野獨奏外,真正的靈魂所在,其實是每首歌背後的編曲者,Dizzy自己afro-cuba風格的"Manteca",Benny Golson對早逝小號手Clifford Brown充滿緬懷之情的"I Remember Clifford",與Quincy Jones癲狂的"School Day"等等,經過這些人的巧手後,讓樂曲多了層次感並充滿著驚喜,如此才不致流於樂手間的空洞競奏。
在終曲由Tadd Dameron編曲的"Cool Breeze"中,經過長號與小號的獨奏後,輪到了薩克斯風出場,這時伴奏樂隊樂風一轉,響起了搖擺感十足的伴奏,薩克斯風搖曳的音色,讓樂曲更富生機,之後更越演越烈,編曲者具有巧思的引用了Chalie Parker"Now is the Time"的經典樂句,讓伴奏者與主奏樂手相互呼應、碰撞,再次帶出了令人難忘的演出高潮。
這張專輯真的將現場的氣氛,捕捉的淋漓盡致,而Dizzy流裡流氣的舞台風格,更是風靡全場,是張絕不能錯過的爵士佳片,它也毫無疑問的成為了本人的all-time favorites之一!

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

魔鬼詩篇(The Devil and Daniel Johnston, 2005)

"Hi,how are you"這張專輯封面,可能喚醒大家對Daniel Johnston的粗淺印象,九零年代初Kurt Cobain一統主流樂壇時,就愛穿著這件印有外星青蛙的T恤到處溜噠,可見在Kurt Cobain的心目中他有著什麼樣的地位,他是一位用著粗糙形式,卻可做出了真摯作品的音樂精靈...
這部影片紀錄的正是Daniel Johnston一生癲狂的創作歷程,他由於長期飽受躁鬱症之苦,因而無法獲得太大的商業成功,使得一般聽眾對他十分陌生,然而在真正的樂迷間與獨立樂壇裡,他可說是個不折不扣的cult hero,除了Kurt Cobain翻玩過他的歌,其它尚有Sonic Youth、Yo La Tango與Flaming Lips等多支如今已是宗師級樂隊唱過他的歌,或許現在認識他這位這位lo-fi怪咖還不遲!

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
屈辱(disgrace, 1999)

<屈辱>是怎樣的一本書呢?當初會選擇閱讀它,是由於該書作者─南非籍的柯慈(J. M. Coetzee)甫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,各大書店正在火熱推薦,所以為了要試試自己對文學大作的接受程度,沒想太多就將它購入。而在開始閱讀後,很幸運的發現這是本文字很平易近人的作品,只是讀著讀著才發現自己將要經歷的是一場惡夢,而它真實的程度更是場人間浩劫。
此書的故事內容是在描述一位中年的大學副教授,他因一件不名譽的醜聞─涉嫌性侵女學生,被趕出了學校,之後在投靠他的獨生女時,又發生了另一件不名譽的悲劇─女兒被南非當地的原住民所強姦。本書的英文原名"disgrace",即是不名譽的意思,大學副教授在經歷這兩件事故時,都極力的在捍衛自己的尊嚴,但現實的狀況卻讓他變得徒勞無功。
看完這本書,我覺得作者要講的東西有很多,小至個人,大至整個南非社會,對處於異鄉的我也有著極大的震撼。或許是由於作者的描述方式很忠於人性吧,儘管整個故事的基調異常沉重、難堪,但怪的是,我卻很能夠感同身受,並對自己未知的人生也多了一些看法(大多是往壞的一方想),然而在故事的尾聲,主人翁他那對一切似乎都已了然於心的感受,我卻很難理解,是真的看破了人生呢,還是變得不再掙扎...
我想,當你看到一本用你不熟悉的辭彙當書名的文學作品時,就得先提起一些戒心,因為它會在你閱讀後,深深的將它的意義與內涵深植於你的心中,這是我讀完<屈辱>後最直接的感受。